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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

发表时间:2015-03-12 16:21:47  来源:网软志成  浏览:次   【】【】【

本报广州2月15日电(记者 高四维)今日下午,《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》出台。在总体原则不变的基础上,意见对招生政策中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微调。

  在“小升初”阶段,广州市教育局规定,严禁择优性质的电脑派位、集团办学择优直升、九年一贯择优直升及其他择优直升的做法。“公办学校不准看分数,也不能按分数,民办学校可以以学生成长手册为借鉴,但成绩用ABCD四个等级来呈现。”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江东说。

  同时,广州市教育局拟于2015年起对公办小学招生启用网上报名系统,并与学籍系统对接。江东介绍称:“采用网上报名主要是杜绝招生中的不合理行为,实现就近入学。2015年,每所划片入学的公办初中实现就近入学率90%以上,2017年达到95%以上。”

  公办外国语学校招生方式也有变化。其中,广州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方式由去年的“指标分配到区+面谈”调整为“指标分配到区+电脑派位或抽签”。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原则上应在招生计划中安排50%以上的比例招收地段生,其招生工作细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。

  2015年起,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初中学校按免试入学原则进行招生,且不得与杯赛成绩挂钩。在确保民办学校招生自主权利(即自主确定招生范围、标准,自主制定招生方案、面谈规则,自主确定面谈人数、面谈名单——记者注)的同时,禁止下列6种行为:不按核准的办学层次、办学规模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;规定时间以前进行招生;借助中间方(含社会培训机构)通过组织考试、竞赛或培训等形式选拔生源;将各类学科竞赛成绩、“奥赛”成绩、社会艺术考级、特长评级等作为招生录取依据;委托小学推荐优秀生源,组织小学或变相组织小学推荐优秀生源;发布虚假的招生简章、广告等信息。

责任编辑:网软志成